一、组织工作
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和招生专家组,负责报名材料的审查、复试名单的确定、复试工作的安排等。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招生专家组在对报名材料进行认真筛选、讨论后,遴选出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。
二、复试安排
1. 物理电子学专业
复试时间:12月6日(周三)8:30
复试地点:理科一号楼1105
2. 电子科学与技术(量子电子学)专业
复试时间:12月6日(周三)14:00
复试地点:理科二号楼2334
3. 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
复试时间:12月6日(周三)8:30
复试地点:理科二号楼2420
4. 强军计划博士研究生
复试时间:12月6日(周三)16:00
复试地点:理科一号楼1105
三、复试要求和录取原则
复试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、专业素质、操作技能、外语口语水平、思维能力、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。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,其中大约20分钟为个人报告时间(请准备PPT),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、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。
现场复试,采用百分制记分,60分为及格,不及格者不予录取;复试及格者能否录取根据专业招生名额依总成绩名次择优录取。
四、初取结果
拟录取名单报请研究生院批准后,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复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自理。
2.请携带身份证原件(留学生护照原件)、学历学位证原件(应届生学生证原件)参加,复试前查验;雅思、TOEFL、GRE需要现场网上查询成绩,请准备登陆帐号、密码,复试前查验。
3.我校将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,如考生不遵守上述规则,不服从考务工作人管理,有违纪、作弊等行为,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严肃处理,取消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,并记入《考生考试诚信档案》;涉嫌违法的,移送司法机关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追究法律责任。
4.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。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,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;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,我校将按教育部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。
5.未按期参加复试者,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,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6.联系电话: 62757465 丁老师
附件:复试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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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1月24日